当前正处于复工复产秩序加快恢复期,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解决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新员工未经培训无序顶岗等问题,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翔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就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其中危险化学品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针对复工复产期间部分特种作业人员返岗不足的问题,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可鼓励特种作业人员在企业间
有序流动与调剂使用,但特种作业人员到新企业上岗前仍应参加新企业组织的新员工安全培训。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
高危企业是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企业年度培训计划方案,培训计划要覆盖全员,将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和培训。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内容要明确培训资金、培训措施和培训负责人,企业应将培训计划方案留档备查。企业要围绕提升职工基本技能水平和操作规程执行、岗位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排查及初始应急处置的能力,构建针对性培训课程体系和考核标准。培训结束后,企业要分岗位对全体员工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 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进行离岗培训,待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对新员工及调换岗位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分岗位进行针对 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一般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企业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 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工作岗位调整或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要接受针对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区安委办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考核内容。各镇(街)、有关部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工作抽查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必要条件。
(二) 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作为日常执法的检查内容,将抽查持证情况、 抽考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作为日常执法的重要方式。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再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