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部署要求,根据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翔安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召开常委会、常务会研究部署集中整治工作,决定自12月10日起至2020年3月底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工作将对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够扎实、执法不够严格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
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将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三个阶段进行,整治内容将围绕危险化学品行业、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工矿商贸以及烟花爆竹、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爆物品、电力、特种设备、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展开。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落实清单管理,认真梳理出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台账、逐个销号;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严格执法,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严肃追责,坚持依法依规严查事故,做到顶格处理、从严处罚;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宣传培训,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普及,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和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不断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