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翔安区应急管理局接区联动办电话通知,“有人举报马巷镇桐梓村红苹果幼儿园对面非法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随即,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区公安分局马巷派出所民警到达举报地点马巷镇桐梓村土顶里47-101号的民房展开检查,经检查发现存放在一楼店面的“夹层玻璃专用胶水”共169桶,每桶25L。后经两次专业机构确认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入管理的易燃液体。拥有者施卫国(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福建三明人)是通过其在材料公司担任有业务员期间拥有的客户资料进行非法购买销售,获得违法收益,违法收益4200元。现已责令施卫国停止经营危险化学品,销毁剩余危化品169桶以及违法所得4200元,并处10万元罚款。
下一步,翔安区将进一步加大对私藏销售危险化学品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养奸”,为全区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