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安监站,各相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储存设施及装卸环节安全监管的通知》(闽应急〔2018〕2号)及市安监局贯彻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装卸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承包商管理、
设备检维修管理、动火作业管理等,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