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安监站,各有关企业:
现将市安监局《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厦安监综合[2016]37号)转发给你们,请用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培训教育工作。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5日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