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各矿山企业高度重视年底前国家总局对区非煤矿山企业开展重特大事故专项督导工作。并结合我局11月24日召开的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迎接督导准备,同时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二是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年终岁尾避免“突进度,轻安全”,采取更有效的监管措施,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在用工及给付劳动报酬方面,要严格落实《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矿工合法权益,维护小光山矿区和谐稳定,坚决避免年终岁尾因劳纠纷而产生的群性事件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