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各镇(街)安监站、火炬安监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厦门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等重点文件精神要求,圆满完成以今年厦门会晤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为主线的各项任务,全面提升全区安监系统监管执法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拟定于4月中下旬到6月中下旬在我区举办全区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安排
(一)培训对象: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各镇(街)安监站全体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4月中旬起每周五的下午3:00到5:00,直至整个培训课程结束,具体活动安排详见附件,如有临时调整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培训地点: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202室。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点业务工作介绍。
(二)培训形式: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由区安监局委托厦门市安幸安全生产培训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相关专家、讲师进行授课辅导,课后分组进行讨论,做到有学习、有反馈、出效果。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充分体现了区安监局把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对于圆满完成以今年厦门会晤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为主线的各项任务,全面提升全区安监系统监管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充分领会意图,把握重要契机,持续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在更高层次上科学发展。
(二)严密组织。各单位要科学进行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矛盾,原则上培训当日不安排执法活动,最大限度提高参训率,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每次参训,请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培训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抓好人员考勤,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提前报区安监局办公室批准。特别是安监站要严密组织,确保在每次培训往返途中人员、车辆安全。
(三)务求实效。参训人员要把这次培训作为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难得机会,切实静下心来认真学习,结合岗位实际主动加强研究思考,积极探索解决各类重难点问题和新情况新问题。
联系人:彭永贞;联系电话:3758081。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