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安排,我局拟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我区所辖的部分企业的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方案如下:
一、邀请方式及检测内容
拟邀请1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我区有职业危害因素部分涉氨企业的场所检测。检测内容:对企业作业场所的氨和噪声进行检测。
二、邀请原则及资质条件
邀请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择优、按点计费。
资质条件:检测机构应具备丙级以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应符合如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服务态度好,能够满足我区职业安全检测需求,随时抽派技术人员配合进行作业场所检测。
三、预算
采取按检测点支付检测费用:此次需检测企业约12家,具体检测点由区安监局确定,预算经费约24000元。
四、流程
1.8月23日公示本方案,公示期7天,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2.公示期满后,确定检测机构,与之签订合同并公示7天;
3.根据计划,10月15日底前完成12家涉氨企业的场所的检测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检测机构报价需报每个检测点的费用(噪声和氨检测点)。
2.合同应当明确技术辅导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以及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六、报名方式
1.检测机构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并于8月31日16:00前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报送至我局;
2.联系人:刘荣法,电话:7887135、3758065。
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