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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邀请成品油运输、处置企业协助翔安区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的方案
2017-02-23

根据《翔安区打击取缔非法违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方案》(厦翔安〔2015〕10号),我局持续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的活动。因原签订的《危险化学品防爆作业运输合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及服务合同书》已到期,根据工作安排,现拟邀请有资质的成品油运输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我区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活动,方案如下:

 

一、邀请方式及服务项目

以企业自愿报名的方式邀请1家成品油运输企业,1家成品油处置企业,参与我区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活动,负责现场查获非法油品的防爆作业、运输及销毁。

 

二、邀请原则及资质条件

邀请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择优、按次计费。

资质条件:成品油运输企业应符合如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辆、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服务态度好,能够随时抽派技术人员配合进行现场防爆作业和运输。成品油处置企业应符合如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成品油的处置资质;具备提供服务所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服务态度好,能够随时配合进行查获油品的暂存和销毁。

 三、费用结算

采取按次计费的方式结算费用,具体费用以实际收缴量为准。

 

四、流程

1.2017年2月23日公示本方案,公示期7天,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3月1日;

2.公示期满后,确定服务机构,与之签订合同并公示7天。

 

五、报名方式

1.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并于3月1日16:00前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报送至我局;

2.联系人:杜少芳,电话:3758080。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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