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安监站、火炬(翔安)安监站:
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确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处置,请遵照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0日
厦门市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专家技术支撑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应急处置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确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高效地处置,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专家,是指厦门市安全生产专家库里的专家及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认定公布的应急处置专家。为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事故评估与事故调查等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专家按照行业和专业领域分为综合类、危险化学品(包括烟花爆竹)、非煤矿矿山、机电设备、职业卫生、交通工程与管理、工程建设与管理等7个专业门类。
四、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专家开展工作应当遵循尊重科学、客观公正、热情服务、廉洁守法的基本原则。
五、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专家应当接受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的指派,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不得无故拒绝或推辞。
六、安全产应急处置专家主要职责有,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事故原因分析、处置可行性论证、提出可行性建议意见、事故评估及事故调查。 完成市政府或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七、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专家履行职责情况应当接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八、对接受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的指派开展工作的专家,应当给予一定的专家服务费。专家服务费标准由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厦门市政府有关聘请专家费用标准执行。对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指派开展工作产生的专家费用,不得转嫁给生产经营单位。
九、本市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专家开展工作适用《厦门市安全生产专家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