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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2017-01-18

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各有关企业:

   现将《邀请危化品专业处置企业参与辖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及服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遵照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邀请危化品专业处置企业参与

辖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及服务方案

 

   为提高我区应对突发危险化学品应急事故处置能力,根据我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及处置的服务需要,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我局拟邀请危化品专业处置企业参与我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及服务,方案如下:

   一、邀请方式及内容

   拟邀请1家危化品专业处置企业,与我局签订应急处置合同,参与我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及服务,主要工作包括:

   (1)事故现场技术指导、检测,提出处置建议;

   (2)事故现场清理;

   (3)事故现场危化品转移、储存及销毁等。

   二、邀请原则及资质条件

   邀请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就近原则,公开择优。因应急处置的时效性要求,优先选择区内企业或距离较近的企业。

   资质条件:应具备处理危险化学品及工业危险废物所需的资质、条件和设施,保证所持有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并符合如下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服务态度好,随时配合,无论是工作期间还是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均要及时安排专业人员配合开展工作,紧急情况确保1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得耽误事故的应急处置;

4、具备事故应急处置的专业人员、危化运输车辆,应急物资、防护装备等,能做到科学处置,确保安全。

   三、费用结算

   相关费用按照《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厦发改收费〔2015〕828号)于处置完毕后结算。运输费1000元/车,人工费200元/人/天,节假日、夜间的人工费按照正常费用的1.5倍计算。

   四、流程

   1、2017年1月13日公示本方案,公示期7天;

   2、公示期满后,确定技术服务企业,结果公示7天;

   3、公示期满后,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五、报名方式

   1、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并于2017年1月20日16:00前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报送至我局;

   2、联系人:杜少芳,电话:375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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