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洪钟大道(翔安南路—翔安西路段)道路工程建设用地项目房屋征收的通告》(厦翔政通〔2015〕19号)征收期限至2016年8月31日届满,根据征收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同意,房屋征收期限延期至2017年8月31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17年7月31日。房屋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