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场):
为确保三年造林绿化的质量和成效,切实做好2014年至2016年度造林验收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4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4〕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16年度造林成果及2014-2015年度造林保存率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各镇(街、场)2016年“两沿一环”林分补植修复、珍稀树种培育示范、造林更新、乡村风水林提升改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2014年以来,各年度造林地(包括2014-2015年非规划林地造林)的幼林生长状况、幼林抚育管理、成活率、保存率、面积和补植管理等情况。
二、检查验收内容
各镇(街、场)2016年“两沿一环”林分补植修复、珍稀树种培育示范、造林更新、乡村风水林提升改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2014年以来,各年度造林地(包括2014-2015年非规划林地造林)的幼林生长状况、幼林抚育管理、成活率、保存率、面积和补植管理等情况。2016年检查验收的指标主要是查“六率”包括成活率、面积核实率、面积合格率、责任制目标完成率、作业设计率、幼林抚育率等情况。
三、检查验收办法和要求
技术要求与标准按照《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造林绿化项目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闽林造〔2014〕17号)、《福建省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05)和《厦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执行。面积核查采用GPS(精度5米以上)现场实测或采用1:1万地形图现场勾绘求算面积,面积核实率要求达100%;采用样行或样地方法调查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要求各验收小组在2016年10月25日前完成检查验收外业工作;2015年11月5日前提交各年度造林绿化检查验收成果及报告。
四、检查验收报告和成果
⑴填写《造林绿化县级检查验收登记表》。⑵收集项目施工合同书和招投标(议标)、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⑶项目单位付款凭证及票据复印件,补填《付款审批单》。⑷提交本小组检查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造林绿化项目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
五、检查验收小组名单及范围
第一组:陈东辉、潘永元(负责召集)、彭火清、龚汝桦(绿盟)、林清辉(东林东珠)。
验收范围:内厝镇、马巷镇、新店镇、大嶝街道
第二组:童恒维、苏村水(负责召集)、陈水沯、陈玉珍、洪永都、阮芳芳(绿盟) 林先浩(东林东珠)
验收范围:新圩镇
第三组:郑海军、康英佳(负责召集)、黄水土、李孝钟(绿盟)、林清辉(东林东珠)。
验收范围:大帽山农场
六、其它要求
本次检查验收是我区2016年“两沿一环”林分补植修复、珍稀树种培育示范、造林更新、乡村风水林提升改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和三年来造林工作成效的大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镇(街、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派人参与验收,各检查组要真正负起责任、实事求是、密切配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利局
2016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