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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与粉尘涉爆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抽检方案
2016-11-10


为摸清我区粉尘涉爆企业粉尘、噪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以查促改,进一步推动粉尘涉爆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我局将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对辖区内14家粉尘涉爆企业开展监督抽检和集中整治活动,我局拟邀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我区所辖的部分企业的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案如下:

一、邀请方式及检测内容

拟邀请1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我区粉尘涉爆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监督检测。检测内容:对企业作业场所的粉尘和噪声进行检测。

二、邀请原则及资质条件

邀请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择优。

资质条件:检测机构应具备丙级以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应符合如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服务态度好,能够满足本次检测的需求,随时抽派技术人员配合进行作业场所检测。
   三、检测费用预算

采取按检测家数包干支付检测费用:此次需检测企业14家,预算经费约40000元。

四、流程

1.11月10日公示本方案,公示期7天;

2.公示期满后,确定技术服务机构,结果公示7天;

3.公示期满后,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并按合同完成检测。

五、注意事项

1.检测机构报价需包含每家采样和检测的费用(噪声和粉尘检测点)。

2.合同应当明确技术辅导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以及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六、报名方式

1.职业卫生技术机构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并于11月17日16:00前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报送至我局;

2.联系人:刘荣法,电话:7887135、3758065。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0日   

 

抄送: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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