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安监站、相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关于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的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企业员工下载观看,危化品生产企业要求全员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视频请上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下载。
请各企业于7月26日前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我局,以便我局汇总上报。联系人:杜少芳,电话:3758080,传真:7889906,电子邮箱:xmxaaj@126.com。
附件:警示教育活动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1日
附件
警示教育活动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企业名称 | 企业警示教育 参加人数(人) | 覆盖率(%) | 备注 |
合计 |
关于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
警示教育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七、八月份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的重特大事故易发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历史同期发生的山东日照“7·16”、江苏南京“7·28”、天津港“8·12”、山东东营“8·31”等一系列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去年开展的印度博帕尔事故警示活动,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决定在今年7月份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组织制作了警示教育片《生死之间》、《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泄漏事故》,刻制了光盘,现发放给你单位组织开展本地区、本企业警示教育时学习借鉴。同时,两部警示教育片均已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新闻中心/视频/警示教育栏目(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xwzx/Channel_21405.htm)。
请你单位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所有相关企业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以多种形式全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请于7月底前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汇总表(见附件)书面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联系人及电话:刘洋,010-64463356<带传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2016年6月30日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