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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的通知
2016-08-22

各镇(街)安监站、相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关于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的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企业员工下载观看,危化品生产企业要求全员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视频请上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下载。

请各企业于7月26日前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我局,以便我局汇总上报。联系人:杜少芳,电话:3758080,传真:7889906,电子邮箱:xmxaaj@126.com


附件:警示教育活动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1日


附件

警示教育活动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企业名称

企业警示教育

参加人数(人)

覆盖率(%)

备注

合计

关于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

警示教育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七、八月份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的重特大事故易发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历史同期发生的山东日照“7·16”、江苏南京“7·28”、天津港“8·12”、山东东营“8·31”等一系列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去年开展的印度博帕尔事故警示活动,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决定在今年7月份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组织制作了警示教育片《生死之间》、《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泄漏事故》,刻制了光盘,现发放给你单位组织开展本地区、本企业警示教育时学习借鉴。同时,两部警示教育片均已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新闻中心/视频/警示教育栏目(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xwzx/Channel_21405.htm)。

请你单位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所有相关企业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以多种形式全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请于7月底前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汇总表(见附件)书面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联系人及电话:刘洋,010-64463356<带传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2016年6月30日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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