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安监站、相关企业:
现将《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0日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厦府办网传〔2016〕12号)、《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安监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安监管二〔2016〕17号)要求,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部署、组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加油站、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安监局局长卢成家任组长,副局长陈黎芳、主任科员林清山任副组长,各小组组长、镇(街)安监站长为成员的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各镇(街)、各业务组对口抓好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加油站、劳动密集型企业等进行消防安全隐患等的检查整治,严厉查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检查范围
(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包括危化品生产企业(5家)、危化品经营企业(9家)、加油站(10家)、撬装加油站(7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30家);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检查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四、工作重点
(一)检查企业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雷、防静电工作。加强对企业危险化学品储罐、管道、反应装置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安全检查力度,确保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设备设施完好和运行安全可靠。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要加强通风,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危险化学品储罐要确保降温装置完好,加强温度监控。
(二)加强企业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和“一体化”监管改革工作,切实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企业工艺设计、装置布局、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等开展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深层次、地毯式的隐患排查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加强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管理,认真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严格作业许可证制度,严格作业过程监督,加强安全防护,确保特种作业安全。
(三)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的要求,落实重大危险源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领导联系和专人负责,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严格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的视频监控,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实行远传和连续记录,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建立稳定可靠的消防系统,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
(四)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要根据夏季生产特点,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落实到人头,增强从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全员隐患排查整治的能力和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的成效,防止因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违章作业引发事故。
(五)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要依法、合理组织生产,并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降温措施,预防作业人员过度疲劳和中暑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六)排查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检查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检查重点包括企业厂房、库房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或装修现象,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消防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技术标准设置等。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准备。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加强预警和监测,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事故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准备,充实人员、配齐救援设备,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劳动密集型企业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各镇(街)要认真分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夏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部署开展工作,组织企业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各相关企业要对照附表内容开展自查,并按时上报区安监局。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根据此次检查的范围和重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集中整治火灾隐患,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定期进行跟踪督促整改。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并邀请专家一道进行抽查、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5日前)。各镇(街)、相关企业要针对本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认真分析总结,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安监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清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开展检查和整改,确保我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严格隐患整治。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监管等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形成合力,确保安全检查不流于形式,隐患整改落到实处,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深化宣传教育。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等活动,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媒介传播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工作氛围。
(四)及时总结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各相关企业于7月31日前将《安全检查表》盖章上报区安监局,各镇(街)、相关企业于9月15日前将夏季消防检查、整改情况报送区安监局。
联系人:杜少芳,电话:3758080,传真:7889906,电子邮箱:xmxaaj@126.com。
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表
2.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表
3.加油站(含散装汽油)安全检查表
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检查表
5.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安全检查表
抄送:市安监局。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0日印发
附 件 下 载:
厦翔安监〔2016〕44号 -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表.doc
厦翔安监〔2016〕44号 -附件:3.加油站(含散装汽油)安全检查表.doc
厦翔安监〔2016〕44号 -附件: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