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

要素名称

要素说明

事项编号

6—00413679-X-B-01-00-00

*事项名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

*事项内容

 备案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事项分类

面向法人

*事项对象

法人

*法定依据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第十六条;

2、《职业病危害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办理条件

 

 网上填写申报表经审核合格。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办理程序

1、网上填报;2、网上形式审查备案;3、上交资料;4、制作备案回执文书,窗口取件。

*办理流程图

【流程图】附件上传,限定图片格式

*法定期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1、企业组织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1、以上材料1份;2、经办人若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应有法人签章)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制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3、凡是载明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都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对,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后方有效。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先登录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站www.chinasafety.ac.cn中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用户登记,在线填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2、申请人填报后电话告知区安监局职业安全组工作人员(0592-3758065),申报表内容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通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告知申人。

3、网上填写申报表经审核合格的,通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打印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应提交的资料一并交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同时领取备案回执。

4、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向市安监局申报。除此外的用人单位向其辖区安监局申报。

5、以上材料各1份,申请表格和填写范本请到区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

6、申办证企业所提供的资料,皆需加盖企业印章。

重要提示

(一)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二)如随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变更,应满足其他条件方可办理本事项的请提前向窗口咨询。

*相关表格

在线填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事项收费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机关

(实施主体)

厦门市翔安区安监局

*责任部门

厦门市翔安区安监局

*受理地址

直接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申报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5:30

*联系电话

0592-7887712

*监督电话

0592-7889907

*受理形式

请至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受理

结果在线查询

【网址】

*在线咨询投诉

http://xaajj.xiangan.gov.cn/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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