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名称 | 要素说明 |
事项编号 | 6—00413679-X-B-01-00-00 |
*事项名称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 |
*事项内容 | 备案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事项分类 | 面向法人 |
*事项对象 | 法人 |
*法定依据 (政策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第十六条; 2、《职业病危害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
*办理条件 |
网上填写申报表经审核合格。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办理程序 | 1、网上填报;2、网上形式审查备案;3、上交资料;4、制作备案回执文书,窗口取件。 |
*办理流程图 | 【流程图】附件上传,限定图片格式 |
*法定期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个工作日 |
*申报材料 |
1、企业组织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1、以上材料1份;2、经办人若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应有法人签章)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制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3、凡是载明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都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对,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后方有效。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先登录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站www.chinasafety.ac.cn中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用户登记,在线填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2、申请人填报后电话告知区安监局职业安全组工作人员(0592-3758065),申报表内容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通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告知申人。 3、网上填写申报表经审核合格的,通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打印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应提交的资料一并交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同时领取备案回执。 4、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向市安监局申报。除此外的用人单位向其辖区安监局申报。 5、以上材料各1份,申请表格和填写范本请到区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 6、申办证企业所提供的资料,皆需加盖企业印章。 |
重要提示 | (一)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二)如随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变更,应满足其他条件方可办理本事项的请提前向窗口咨询。 |
*相关表格 | 在线填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
*事项收费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机关 (实施主体) | 厦门市翔安区安监局 |
*责任部门 | 厦门市翔安区安监局 |
*受理地址 | 直接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申报 |
*办公时间 |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5:30 |
*联系电话 | 0592-7887712 |
*监督电话 | 0592-7889907 |
*受理形式 | 请至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受理 |
结果在线查询 | 【网址】 |
*在线咨询投诉 | http://xaajj.xiangan.gov.cn/ |
备注 |